一、个人业务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客户对象
农村信用社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户口居民。
2、贷款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贷款;
2)小型农机具贷款;
3)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
4)建房、购房、购置耐用消费品等生活消费类贷款;
5)其它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3、贷款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身份;
2)农户系信用社辖区农户;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5)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6)申请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
5、贷款期限
根据农户借款用途、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期限。
6、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2.3倍。
7、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农户贷款证》;
3)申请人印章;
4)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材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评定申请;
2)客户经理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调查;
3)客户经理填写《农户经济档案》;
4)信贷业务审批小组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核发《农户贷款证》;
5)农户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6)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办理贷款;
7)农户按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还款。
(二)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信用社辖区内信用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并签订《农户联保协议》,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超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的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管理。适用于对贷款需求超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的信用户而发放的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的客户对象、贷款条件、用途、期限、利率、提交材料及贷款流程参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不同之处在于农户联保贷款必须成立联保小组。
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经被评为信用户;
2、具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诚实守信,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信用社辖区内拥有固定住所;
4、自愿签订和遵守联保协议;
5、从事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6、居住在信用社服务区内,资信状况较好;
7、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个人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农村信用社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取得的贷款。
1、贷款特点
具有质物多样(如本人或他人的存单、国债)、手续简便、贷款额度高等特点。
2、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权利凭证作质押担保;
5)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质物价值的90%。定期存款单质押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额的90%,质押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额的80%。
4、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
5、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上适度浮动。
6、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
2)质物有效证明。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须提供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3)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