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支票影像系统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组织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概况
招标范围:
软件系统:支票影像软件系统一套,Suse linux 11 操作系统一套,以及支票影像系统的开发、测试、安装、运行、培训、服务等整体集成。
硬件设备:刀片中心1套、刀片服务器 18片、存储1台。
项目概况:为了提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票据结算业务效率,减少网点之间人工传递支票环节,保障资金安全,需要建设支票影像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必须能够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无用户数限制,无使用限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能够基于招标人现有软硬件资源,满足招标人现有系统环境。本项目所采购软件系统及有关硬件设备,要求进行整体报价。项目实施周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信誉;
3.1.2公司成立5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3投标人应为所投支票影像系统产品的原厂商,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和一体化的支票影像系统的解决方案,能按招标人及人民银行的要求完成支票影像相关工作;
3.1.4取得所投标硬件产品的原厂授权书;
3.1.5投标人提供支票影像系统在全国性商业银行或省级农村信用社等的成功实施案例,曾经实施过但目前已被其它厂商产品替代掉的除外;
3.1.6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1.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并须承诺自主实施、提供二次开发服务;
3.1.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1.9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并将原件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不退),于 2010 年8 月20日至 2010 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1楼招标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2 招标文件获取事宜要求现场办理,不设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9月 9 日上午 09 时 00分,递交招标文件地点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9 月9日上午 09 时 00分,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石家庄建设南大街159号河北农信大厦
邮 编:050021
联系人:王志光、周娜
电 话:0311-66009949
传 真:0311-66009949
网 址:www.hebnx.com
开户银行:石家庄市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账 号: 121032011909773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