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下发以来,河北省联社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进行技术调整和系统部署,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2011年5月17日河北省联社下发《关于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冀信联办发〔2011〕70号),对全面清理收费项目进行部署,7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各项收费规定和收费标准,免除34项收费服务项目。7月25日下发《关于免收密码挂失手续费和做好有关退费工作的通知》(冀信联办发〔2011〕111号),并于7月8日和7月11日修改了综合业务系统程序,对密码挂失不再收费。对于7月1日至7月11日期间收取的密码挂失费,要求各营业机构主动联系客户,7月底之前全部退回。全省各营业机构对免除收费和退费情况已自查完毕,执行情况良好。河北省联社建立了网点联系人制度,网点有异常情况(包括结算收费)可以直接报告省联社。
河北省联社将严格执行监管要求,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欢迎广大客户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河北省联社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