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东光县农信社通过不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力度,所剩的不良贷款绝大多数属于贷款年限长、清收难度大的“硬骨头”。但2010年以来,东光县联社龙王李信用社为了清收不良贷款,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清收工作。尤其是通过法律渠道对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中,该社充分利用依法起诉、下发“支付令”等清收手段,同时积极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相关难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确定重点,选准对象。在依法收贷过程中,为了防止产生不良效应,该社主任带领信贷人员深入贷户调查研究,详细摸底,根据欠款户生活状况、经济实力、还款态度等实际情况,将众多诉讼户分类排队,从中筛选逾期时间长、社会影响坏、有可执行条件的“钉子户”和“赖债户”作为依法清收的重点。
二是在确定清收对象之后,首先要查看贷款期限是否在诉讼时效内,要想尽一切办法延续诉讼时效;其次要查看经济状况,落实有无可执行财产;最后要查看贷户的人品素质是否确实属于赖债户。分析确认该贷户是属于有钱不还的赖债户,还是确实有心无力的困难户,对赖债户自然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法律手段,毫不留情的予以清收,而对于主观上有还款意愿,确实是因为遇到特殊困难而无法还款的,则采取部分偿还、签订还款协议等方法先进行资产保全,逐步进行清收。
三是在依法收贷过程中,杜绝一切人情关系。不论是来自信用社系统,还是来自法院等党政部门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都不能干预正常的依法收贷工作,任何人都不能为欠款户讲情说面,以法为准、依法办事是唯一的原则。例如,在东光县城居住的欠款户李某拖欠贷款5万元一直不还,经我社多次催收仍拒不偿还,被我社起诉后,李某到处找关系讲情想少交贷款利息,后来找到县政府的某领导,但都被该社严辞拒绝,后来只得按合同规定交纳了将全部贷款本息。
四是抓好执行,注重清收效果。该社积极同法院协商,以求实现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依法收贷的有效性。信贷人员在依法收贷的整个过程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存款数额等,并及时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限制其财产外流,确保能够真正的收回资金,注重依法收贷的实际效果。例如龙王李乡吴集二村贷户吴某2005年5在信用社贷款2元,借款到期后,吴某无故拖欠,躲避催收,今年3月份信贷人员通过明查暗访了解到该户收入3万元左右,信贷人员上门催收后该户拒不偿还,于是信用社向沧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生效后,该户仍态度恶劣拒绝还贷,在当地影响极坏,信用社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对该户进行了行政拘留,吴某不得不偿还了信用社贷款本息28069万元,此事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截至2010年7月底,龙王李信用社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本金35万元,利息5.6万元。通过依法清收,对恶意逃废债的钉子户、赖债户起到了震慑作用,开创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新局面。